在统计行政诉讼的双方
原告
被告
统计诉讼代理人
统计诉讼第三人
统计行政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被告只能是行使统计行政权力、做出引起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执法机关,即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原告则是认为统计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