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统计局作出的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国家统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或者对国家统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仍不服的,由国家统计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统计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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