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法》规定,
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统计人员行使统计法规定职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统计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③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④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法规定职权的行为; ⑤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未经批准自行编制发布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⑥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未经核定和批准自行公布统计资料的行为; ⑦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