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机关在正
事先告知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事先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②事先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重大案件还要事先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
③事先告知当事人具有复议权和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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