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规定,国家
统一领导、统一负责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集中领导、集中负责
集中领导、分级负责
《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国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