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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2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初级、中级和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3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三、报名条件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问题,请严格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6)。有关文件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网站查询。
四、报名方式
(一)符合初级、中级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统计工作相关资历证明;
4、本人近期同版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二)符合高级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
2、统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4、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5、《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6、近期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相片框中。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每人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所报材料名称。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错误填涂有关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地点: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东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
报名时间:7月5日至8月5日。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