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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及认定工作
(一)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是统计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的素质,为“四大工程”的顺利推进、为统计数据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重要措施。
当前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应把提高“三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持证率作为重点,消除死角,确保“企业一套表”填报人员持证上岗率稳步提高。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要强化教学质量,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授课。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培训工作于8月底结束。
(二)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15日。考试的具体时间为: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考试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即省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的教材、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考务规则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点的设定、试卷的印制、组织阅卷和成绩登分造册等工作。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承办机关,即各市、州、县(区)统计局,主要负责考前培训、报名、选定考场、领送试卷、组织考试和成绩通知等工作。各地务必于8月31日前将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数及试卷数报省局培训中心,考试完毕后务必于9月18日前将试卷寄回省局培训中心。
(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办证工作:各地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束并领取成绩通知后,将申请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信息数据,按照规定格式(见附件1)传至省局培训中心。
(五)审批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北省统计从业资格情况登记及审批表》一式两份。各市、县(区)统计局在“受理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局培训中心,其中一份由省局签署审核意见后退回市、县(区)统计局存档。
2.本人身份证(交验)及复印件一张。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各地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一一对应并装订成册,审批表信息准确无误,确保认定办证工作的顺利完成。2013年从业资格认定及办证工作于12底结束。
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