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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统计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lesso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和全国统考办《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3、考点设在广州市。
(二)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从2012年5月11日至5月31日止。
(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管理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市统考办报名。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由省统考办负责(咨询电话020-83134074)。
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市统考办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底。
源文件:【广东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