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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业务知识辅导:宏观经济运行资料(六)

|0·2011-08-23 09:20:58浏览0 收藏0

  2.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

  根据第一节给出的总支出和总收入的恒等式可以知道,核算国民收入或GDP的最基本方法有:支出法和收入法。

  (1)支出法

  用支出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就是通过核算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即整个社会对最终产品的总需求来计量GDP。一个经济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或总需求就是指消费支出或消费需求(C)、投资支出或投资需求(I)、政府支出或政府需求(G)和净出口(NX)。净出口是出口(X)减去进口(M)的差额,可以视为外国对本国产品的净需求,即外国购买本国产品的净支出。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即可表示为:

  GDP=C+I+G+NX

  表3―2是美国1996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

  (2)收入法

  用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就是通过计算一定时期内的生产要素收入亦即企业生产成本来核算GDP。在经济生活中,要素收人或企业生产成本具体包括:(1)工资、利息、租金等生产要素的报酬;(2)非公司企业主收入,如农民、律师、医生的收入等;(3)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和公司未分配利润等;(4)企业间接税和转移支付;(5)资本折旧。因此,如果用收入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其计算公式,则为:

  GDP=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企业间接税 + 企业转移支付+资本折旧

  从理论上说,用支出法和用收入法计算的GDP在数值上应是完全相等的,但在实际核算过程中,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两者常常会出现偏差,因此,还必须进行统计误差方面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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