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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0年统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0·2011-03-17 14:11:55浏览0 收藏0

  关于公布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和驻青各有关 单位人事(政工、组织)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107 号),现将考试合格标准 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合格标准

  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 分 (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 分)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

  三、 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1 年2 月14 日-25 日( 节假日除外) 。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 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办理资格证书。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 )合格人员2010 年度的 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 )与准考证 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 ) 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和《2010 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

  附件2 、3 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 rsks . qdhrss .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考试中心,同时领取资格证书。

  2010年统计师考后学员交流反馈

  2011年统计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1年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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