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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相关知识复习之统计学原理(1)

|0·2010-09-03 11:01:16浏览0 收藏0

  本部分考点:

  1. 统计学的定义

  2. 统计学中的基本概念

  3. 统计学的研究方法

  本部分难点:

  统计学中的基本概念:总体与总体单位、标志与指标、变异与变量、统计指标体系、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

  本部分主要内容:

  (一) 统计学的定义

  1.统计学的涵义

  统计学是一门研究数据的科学,任务是如何有效地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数据,探索数据内在的数量规律性,对所观察的现象做出推断或预测,直到为采取决策提供依据。

  统计研究的过程是:首先通过统计活动取得统计数据,其次对数据进行一定的整理取得统计资料,最后对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探索数据内在的规律性。

  统计活动、统计资料、统计学三者之中,统计活动是基础,是源。统计数据的分析是统计学的核心内容,它是通过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的方法探索数据内在规律的过程。数据整理是介于数据收集与数据分析之间的一个必要环节。

  2.统计学研究对象的特点

  (1)总体性:统计学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现象总体或自然现象总体的数量特征。

  例如,要研究某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目的不在于了解个别居民的消费状况,而是要通过对很多个别居民消费状况的了解,达到对全市居民总体消费水平的认识。还有,人口统计中对性别比例的研究、某企业生产的日光灯管的平均使用寿命的研究,等等。统计研究对象的总体性,是从个体实际表现的研究过渡到对总体的数量表现的研究的。

  (2)数量性:统计学研究对象的数量性,具体说来,就是通过各种统计指标和指标体系来反映对象总体的规模、水平、速度、比例、效益和趋势等。

  例如,我国的人口数量构成及其发展趋势、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构成、企业内职工工资和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的比例关系等等。数量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数量的多少、现象间的数量关系、质与量间的关系。一切客观事物都有质和量两个方面,事物的质与量总是密切联系、共同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一定的质规定着一定的量,一定的量也表现为一定的质。但在认识的角度上,质和量是可以区分的,可以在一定的质的情况下,单独地研究数量方面,通过认识事物的量进而认识事物的质。因此,事物的数量是我们认识客观现实的重要方面,通过分析研究统计数据资料,研究和掌握统计规律性,就可以达到我们统计分析研究的目的。

  (3)客观性:又称为具体性。统计学所研究的量不是抽象的量,它是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客观反映,是现象总体数量特征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反映。即具体数量表现不是主观意志所能转移的。

  (4)数据的随机性:数据的随机性也表明了数据来源的客观性。在实际问题中,数据的来源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因而指标数据也具有不确定性。

  (5)范围的广泛性:统计学几乎不同程度的渗到所有人类活动的领域。

  2010年统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2010年统计师考试10月24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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