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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9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9〕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5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年;
2、高中、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获博士学位的。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原件),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局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的考生于7月6日至7 月10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各县(市、区)人事局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部长令第3号)的宣传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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