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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职改办、统计局,区直和中直驻桂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部门):
环球网校综合报道,根据国家人事部的统一部署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9]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现将2009年我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1.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2.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2.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9年全国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25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工作,且遵纪守法者,均可按下列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四、报名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5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 首页统计职称考试栏目下载),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均为原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一相底)及报名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统计局报名。驻邕区直的中央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名。自治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批准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桂价费字(2003)20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费每人次10元,每科考务费45元、试卷费10元。每个级别的报考费12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附件:考场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