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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统考办字(2009)2号《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国统字(1995)46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的统计专业初级或中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须填写考试报名表(一份),交一寸免冠近照4张,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各州(地、市)、县统计局统一组织本地的报名工作,人事部门对本地的报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省级有关单位、高校及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填写工作时间和初级职务任职时间可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是统计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应考人员的必备书。考试大纲仍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突出了考核要点。
2009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2008年考试用书可继续使用。
为保证考生及时购买到教材,请各州(地、市)统计局和省级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于6月10日前将报名人数和所需教材数量报省统考办,以便向全国统考办订购教材。
考试教材初级每套30元,中级每套60元。考试大纲初级每本6元,中级每本8元。
四、考点设置及报名收费
考点设在州(地、市)所在地。如该地区报考人数少于100人,统一到西宁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审计、统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计收费[2004]149号)规定,初、中级考试报名费均为126元(每门63元)。
请各州(地、市)统计局和省级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好报名,共同做好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查询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考试结束两个月后,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省统考办设在省统计局人事处,负责日常考务工作。
联系人:谢东波 电话:6308487 邮编:8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