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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统计、审计、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办理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08年度全国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以及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各单位人事部门于4月10日前将合格人员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2寸彩色照片交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经复核无误后,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