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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9年10月25日进行。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
报名条件按《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请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在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后,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4月29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4月23日-29日(节假日休息)。由单位统一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一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查档材料),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2楼。
(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4月23日-29日。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个考生收费77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月13日-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区设置
由于参考人员较少,决定只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
五、考试用书及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及培训事宜可与市统计局联系。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带蓝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普通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储存功能)。
(三)有关考试事宜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1、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2、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3、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各单位对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按照考务日程安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