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鞍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统计局《转发全国统考办关于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统字[200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务工作,现将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日期:2008年 4 月 21日― 4 月 25 日。 2、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120元。 3、报名地点: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局西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可从2008年4 月18日开始,登录鞍山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asrs.gov.cn),按要求下载打印《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简称《报名表》,下同),并如实填写,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后填写。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持《报名表》到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规定栏目内填写单位经办人姓名,并在该栏目和右上侧考生照片左下角盖章。已办理人事代理的考生,到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审核并盖章。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持审核后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原件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时间 2008年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 1、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政治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六年;大学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获得博士学位者。 四、有关问题 1、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 2、考生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普通计算器(无储存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草稿纸及试卷卷本考试结束后一并收回。 3、考试大纲及教材 2008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基本不变, 2007年的考试用书可继续使用,有关教材预订事宜请与省统计局培训处联系,联系电话024-86899733。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2、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报名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