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7〕6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及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经当地统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经省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7年4月10日~4月16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7年10月21日
初级: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各地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考生基本情况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试卷、答题卡回收办法
今年考试将全部启用新设计的考场情况记录卡(附件2),要指导监考人员仔细阅读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收集答题卡,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情况,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
五、准考证编排规则
一、为便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读阅卷,全国统一规定统计考试准考证号码为11位。格式为:
□ □□ □□ □□ □□ □□
级别代码 年份代码 省级代码 地市代码 考场代码 座位序号
二、准考证号码第一位为考试级别代码:初级资格考试代码为1,中级资格考试代码为2,高级资格考试代码为3(暂未开考)。
三、第二位第三位为年度代码,取本年度最末两位阿拉伯数字,如2006年、2007年分别为“06”、“07”。
四、第四至七位为应考人员所在省市两级行政区划代码:
湖北省代码为 42
市州代码:
省直00,武汉市01,黄石市02,十堰市03,宜昌市05,襄樊市06,鄂州市07,荆门市08,孝感市09,荆州市10,黄冈市11,咸宁市12,恩施州28,随州市91,仙桃市94,潜江市95,天门市96,神农架林区93
五、第八位第九位为考场代码,第十位第十一位为座位序号。
六、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
一、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基本情况采用Excel或Foxpro数据库上报,数据库应包含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学历、年龄、专业年限、考试级别、科目1得分、科目2得分等10个数据项。
准考证号:字段名“ZKZH”,字符型,长度11;
姓名:字段名“XM”,字符型,长度为8;
性别:字段名“XB”字符型,长度为1;
工作单位:字段名“GZDW”,字符型,长度为20;
学历:字段名“XL”,字符型,长度为1;
年龄:字段名“NL”,数字型,长度为2;
专业年限:字段名“ZYNX”,数字型,长度为2;
考试级别:字段名“JB”,字符型,长度为1;
科目1得分:字段名“KM1”,数字型,长度为5;(不填)
科目2得分:字段名“KM2”,数字型,长度为5;(不填)
数据项说明:
准考证号:按发给考生的11位号码录入。
性别:用代码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
学历:用代码1、2、3、4、5、6,分别对应代表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考试级别:用代码1代表初级,2代表中级,3代表高级。
科目1得分:分别对应初级资格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科目。
科目2得分:分别对应初级资格考试《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统计工作实务》科目。
“科目1得分”和“科目2得分”为空白项,不填任何内容。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八、考试用书及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培训事宜,请与省统计局职改办联系。
各地人事、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 北 省 统 计 局
二○○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