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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据连云港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23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日至14日。
官方公告如下:
【报名通知】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及时维护更新在国家网报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确保考试机构能够顺利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具体更新步骤: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点击右上方“注册维护”,选择“更换手机号码”,输入新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保存信息。
2.本项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考后考试机构将对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切勿相信不法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试机构将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4.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报考人员要警惕不法培训机构所谓“保过”等招摇撞骗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一、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报名网址)
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3〕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统计局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统计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29日 |
0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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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
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个科目,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分为《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2个科目;初、中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1个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者,还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如考生还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可点击查看>>2023年统计师报考资格查询入口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报名条件中所指学历要求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的,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8月2日9∶00~14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为了考生不错过报名时间,小编建议考生可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3年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请及时预约!可点击>>2023年各省统计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3日~17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3日~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高级统计师的提供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4年1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1月中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和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收取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综财〔2011〕96号)的规定,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十一、考试大纲
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fw/tjzyjszgks/ksxx/)。可点击下载考试大纲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统计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202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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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9∶00 ~ 14日16∶00 |
各市组织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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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前 |
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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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7日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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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前 |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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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29日 |
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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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前 |
向全国统计考办上报值班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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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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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
上午 |
0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初级)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中级) |
|||
0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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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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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实务(中级) |
|||
10月30日 |
各考区答题卡、备用卷送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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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前 |
向全国统计考办寄送答题卡、备用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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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
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
||
2024年1月中旬 |
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
附件2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
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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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资格类考试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关说明
通 知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起,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根据需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一、 资格审核口径
(一)关于学历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关于资格类考试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有关说明》(2023年最新要求)
1、研修学院的学历属于非教育部门正规学历,不可以报考。
2、职业高中毕业不可以报考。如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仅可以报考江苏省二级建造师。
3、党校学历中的专业如果符合考试项目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毕业结论为“结业、肄业”的不符合报考要求。
6、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学位证书显示“脱产”的本科学历,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
8、全日制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特别是实习期也不计算。
(二)关于专业
1、 哲学、文学、法学、语言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下的专业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理学、管理学门类中部分可授工学学位的专业可以认定为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
3、会计、会计电算化、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药学、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动物科学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艺术设计专业中,方向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装修等工程设计方向,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动漫设计等非工程设计方向,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5、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和园林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6、食品工程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7、对专业的把握以专业对照表为依据,不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学科门类进行判断。
8、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请报考人员查询使用。
9、其他相近专业,需核课程设置表。
10、不能以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报考的其他专业,可以按照“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报考二级建造师。
(三)关于时间节点有效性
1、对于滚动管理的专技类考试,仅对首次取得有效成绩的年度进行资格审查。
2、对于未在规定期内登录系统上传或补充材料的,审核给予“不通过”结论,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专技类考试中,实务科目未通过,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实务科目通过,则不能更换报考专业。
2、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只针对在本省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报考。
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其中对工作经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不是特定要在建筑单位工作。
二、 关于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系考前抽查环节, 通过信息比对不等同于符合发证的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是否符合发证资格应以考后资格审查意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四、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发票申领的说明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启用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综[2021]15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缴费将统一开具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一、申请时间
考生可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申请电子发票,逾期则不再受理申请。
第一时间段:该项考试报名缴费结束之日起30日内。
第二时间段:考试当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五、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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