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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九章第一节

环球网校·2019-12-11 16:36:55浏览31 收藏15
摘要 2020年统计师考试正在备考初期,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九章第一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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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九章 统计法律责任

第一节 统计行政处罚

知识点一、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一)统计行政处罚的含义

统计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二)统计行政处罚的特点(4个)(变化)

1.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一般来说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对统计违法行为,只能由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统计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机关均不具有此权力,但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点二、统计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公正、公开原则(变化)

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过罚相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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