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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七章第三节

环球网校·2019-12-06 14:07:29浏览23 收藏11
摘要 2020年统计师考试正在备考初期,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七章第三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点击查看: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知识点汇总

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第七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三节 统计标准

知识点一、统计标准的概念

(增)统计标准是对统计调查中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统一规范,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比可靠的基石,是统计工作的基础。

《统计法》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 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知识点二、统计标准的制定

统计标准根据其制定机关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

国家统计标准、部门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在国家统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但是,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提示:2020年统计师考试已开始备考,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来获取2020年各地统计师考试报名开始时间的短信提示,此服务免费,请及时预约。

环球网校统计师考试频道为考生整理2020年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法规第七章第三节,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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