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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结果显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为94.4%,比“十二五”期末提高7.2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6个百分点,实现度接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的95%的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八大领域全面改善,均等化水平较快提升。
1.从八大领域均等化水平看:基本就业创业领域实现度居首,接近100%;其次是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环境保护领域,分别为98.1%和97.4%;基本健康服务、基本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教育领域均超过90%;基本公共文化和基本公共安全领域实现度相对较低,均在90%以下。
2.从八大领域实现度变化看:各领域实现度全面提升。其中,基本环境保护领域实现度提升幅度最大,2015-2017年年均提高6.9个百分点;基本就业创业领域提升幅度最小,年均提高0.2个百分点。各领域间实现度差距进一步收窄,最高值与最低值差距从2015年的19.3个百分点缩小至2017年的10.6个百分点。
3.从指标实现度评价情况看:60项评价指标中,除“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指标在《规划》中只对11个设区市设定目标,无法进行全省评价外,其余59项指标实现度总体稳中有升。其中,实现度超过90%的指标有49项,占83.1%,比2015年提升5.1个百分点; 70%-90%之间的指标有7项,占11.9%;低于70%的指标只有3项,占5.1%。《规划》明确的31项主要发展指标中,实现度超过90%的有28项,占90.3%。
4.从公众评价数据看:全省城市公共交通满意度指数为80.3,已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值。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分别为76.3和80.0,其中,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已超过《规划》目标值6.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