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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54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832亿元,增长6.0%。
2018年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294亿元,同比增长9.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92368亿元,增长7.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169亿元,同比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373亿元,增长10.2%。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7649亿元,同比增长9.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4645亿元,增长10.4%。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餐饮收入3516亿元,同比增长9.7%;商品零售28026亿元,增长8.9%。1-8月份,餐饮收入26316亿元,同比增长9.8%;商品零售215977亿元,增长9.2%。
在商品零售中,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11041亿元,同比增长5.9%。1-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86460亿元,同比增长7.1%。
2018年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55195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1993亿元,增长2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3%;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2.7%、23.4%和29.0%。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