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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字〔2018〕247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统计局
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山东统计师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
初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闭卷笔答 |
14:00-16: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10月21日 |
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14:00-16:30 |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10月21日 |
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开卷笔答 |
二、2018年山东统计师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根据我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当年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对符合当年使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该证明在省内当年度的评审工作中有效。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三、2018年山东统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四、2018年山东统计师考试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核
(一)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地级市)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应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试人员确认信息填写无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通过资格审核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8月1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8月6日16∶00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审核工作,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早于7月25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3日16:00。各市应于7月23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1.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下载填写《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及《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盖章同意;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各市单位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3)《201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9:00-10月21日14:05。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组织实施
(一)2018年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二)2018年考试继续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请各市工作人员仔细阅读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并指导监考人员正确使用(填写)。考试结束后,要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式两份),收齐答题卡并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与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另一份考场情况记录卡不封装,考后送至指定地点)。
(三)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要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考试期间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认真执行有关报告制度。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要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七、考试大纲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各市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应试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