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05-29 09:24:55浏览 收藏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发布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768号)要求,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的实际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粤人社函〔2018〕1203号),现发布2018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