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2018年上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得知:
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无需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报考高级资格者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8年6月7日-6月9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上海市统计局(黄浦区威海路48号11楼1101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5757
联系电话:53851975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携带单位初审合格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报考高级者提供),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到审核(咨询)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证件不全者须到有关部门补齐证明方可报名。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2012年以来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原考试准考证,到现场审核(咨询)点可直接办理审核手续。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违纪处理”栏目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