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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变量(数据)与定量变量(数据)
1.定性变量:反映“职业”、“教育程度”等现象的属性特点的变量,不能说明具体量的大小和差异。
分类变量:没有量的特征,只有分类特征。这种只反映现象分类特征的变量又称分类变量。分类变量的观测结果就是分类数据。说明事物类别的一个名称。如“性别”就是一个分类变量。
顺序变量:如果类别具有一定的顺序,如,“教育类别”,这样的变量称为顺序变量,相应的观察结果就是顺序数据。说明事物有序类别的一个名称,这类变量的具体表现就是顺序数据。
2.数值(定量)变量:反映“天气温度”、“月收入”等变量可以用数值表示其观察结果,而且这些数值具有明确的数值含义,不仅能分类而且能测量出来具体大小和差异。这些变量就是定量变量也称数值变量,定量变量的观察结果成为定量数据。说明事物数字特征的一个名称。
分类变量没有数值特征,所以不能对其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分类数据只能用来区分事物,而不能用来表明实物之间的大小、优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