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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7年宁夏统计师考试有关要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宁夏统计师考试有关要求的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要求
(一)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二)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共同负责全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考试的宣传、调研、巡视、评审材料的收取、审核等工作。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评结合考试的考务工作。
(四)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考试成绩达到区内合格标准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1年。
(五)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可靠。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考试。凡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评审。
(六)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
联系电话:010-633769019 6337690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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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7年宁夏统计师考试有关要求”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宁夏统计师考试有关要求的具体内容如下:
有关要求
(一)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二)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共同负责全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有关政策的制定。考评结合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考试的宣传、调研、巡视、评审材料的收取、审核等工作。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评结合考试的考务工作。
(四)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考试成绩达到区内合格标准的人员,成绩有效期为1年。
(五)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可靠。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考试。凡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评审。
(六)201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相关辅导材料由中国统计出版社独家发行。
联系电话:010-633769019 63376902(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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