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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7年初级统计师《基础知识》第三章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备考知识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7年初级统计师《基础知识》第三章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章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统计管理体制应当是集中统一的
所谓统计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是指中央统计机构组织实施全国的基本统计工作,并对全国的统计工作进行强有力的领导、管理和协调。
(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新修订的《统计法》强化了这一要求。
1、赋予国家统计局对补充性部门标准的审批权。
《统计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2、赋予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的法律地位。
在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统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三)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统计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公布,是指对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获得的有关统计资料,应当由对该资料具有管理权限的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公布,以提高统计资料的利用效率,防止数出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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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统计管理体制应当是集中统一的
所谓统计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是指中央统计机构组织实施全国的基本统计工作,并对全国的统计工作进行强有力的领导、管理和协调。
(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新修订的《统计法》强化了这一要求。
1、赋予国家统计局对补充性部门标准的审批权。
《统计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2、赋予统计调查制度明确的法律地位。
在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统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三)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统计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公布,是指对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获得的有关统计资料,应当由对该资料具有管理权限的统计机构统一管理和公布,以提高统计资料的利用效率,防止数出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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