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中专用设备的,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形式是
加计扣除
减计收入
税额抵免
减半征收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 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