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6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小麦,用于生产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的食品,小麦的收购价款为10000元,扣除率为10%。该批小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8256.88元
9000元
10000元
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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