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清朝为管理蒙古、回部和藏族事务而新增设的中央机构是( )
通政司
鸿胪寺
理藩院
宣政院
(P188) 理藩院是清朝为管理蒙古、回部和藏族事务而新增设的中央机构,初名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年)改称理藩院,这时的理藩院和内三院、六部、都察院合称“三院八衙门”,是重要的中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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