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开支的批准权属于()
行政长官
财政司
立法会
审计署
(P230)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有权审核、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有权批准和决定特别行政区的税收。此外,《香港基本法》还规定香港立法会有权批准公共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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