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缺位时继任其职位的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
国家副主席
全国政协主席
(P121) 《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候的继任和补选的问题作了如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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