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应除外
尽量用大剂量药物治疗
妊娠早期应用对胚胎有害的药物应先终止妊娠再用药。
避免用对胎儿可能有不良影响的新药治疗
尽量用一种药物治疗
尽量用疗效肯定的药治疗
1.尽量用一种药物治疗,避免联合用药治疗;
2.尽量用疗效肯定的药治疗,避免用对胎儿可能有不良影响的新药治疗;
3.尽量用小剂量药物治疗,避免用大剂量药物治疗。
4.若病情需要,在妊娠早期确实需要应用对胚胎、胎儿有害的、可能致畸的药物,应该先终止妊娠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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