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疗患儿出现下列情况
轻度腹泻
出现一过性皮疹
降低光疗箱内温度,患儿仍高热不退
患儿间歇吵闹
呼吸节律不规则
光疗时,应监测患儿的体温,每小时测1次或根据病情、体温情况随时测量,使体温保持在36~37℃,并根据体温调节箱温。若体温超过37.8℃,或低于35℃,要暂停光疗,经处理体温恢复正常后再继续光疗。而其他情况可继续光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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