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能采用胎头吸引
妊娠合并心脏病需要缩短第二产程者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需要缩短第二产程者
胎头先露位置高需要助产者
临产宫缩乏力者
第二产程延长者
胎头吸引术禁忌证
①胎儿不能或不宜由阴道分娩者;如严重头盆不称、产道阻塞、尿瘘修补术后。
②宫颈口未开全或胎膜未破者。
③胎头先露位置高,未达阴道口者。
④除头顶先露以外的其他异常头位,如:面先露、额先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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