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口服避孕药的错误
月经稀少者禁用
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妇女,不宜长期服用
不要放在儿童易接触的地方
为避免对胎儿的致畸作用,应在停药6个月后再受孕
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年龄>35岁的吸烟妇女禁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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