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时使用
缓给
尽早、重复、首剂足量
间断给药
与碱性药同用
量小
有机磷农药中毒时使用解磷定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应早期、重复给药、首剂足量,否则中毒时间超过72小时有机磷杀虫药则与血胆碱酯酶复能剂结合形成“老化酶”,此时使用复活药将无法恢复其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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