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药品召回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风险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应当召回药品而未召回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
药品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该药品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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