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医的孕期用药原则中
孕期2~4周
孕期2~6周
孕期3~6周
孕期4~8周
孕期1~3周
西医孕期用药原则:尽量单一用药,避免联合用药;可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避免用对胎儿影响难以确定的新药;用药剂量宜小不宜大,避免大剂量用药;敏感期(指孕12周之前,特别是4~8周)尽量不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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