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产前检查应常规每周
孕36周起
孕24~36周
孕30周后
孕16~20周
孕24周后
首次产前检查的时间从确诊为早孕时开始。首次产前检查无异常者,应于妊娠20~36周期间每4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一次,即于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共进行产前检查9次。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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