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外科输血适应
充血性心力衰竭
凝血机制异常
低蛋白血症
重症感染
急性出血,失血量达800ml
外科输血的适应证:
(1)急性出血,当失血量达总血容量的10%~20%(500~1000ml)。
(2)贫血或低蛋白血症。慢性贫血患者合并以下之一者为输血适应证:1.心率>100次/分。2.精神状态改变。3.具有心肌缺血包括心绞痛的证据点。4.轻微活动即感气短或眩晕。5.直立性低血压。
(3)凝血机制异常和出血性疾病,输入新鲜全血或新鲜冰冻血浆以预防和治疗因凝血功能障碍所致的出血。应根据引起凝血异常的原因补充相关的血液成分,如血友病者输注凝血因子VIII,纤维蛋白原缺乏症者输注纤维蛋白原制剂,血小板减少症或血小板功能障碍者输注血小板。
(4)重症感染,输血科提供各种血浆蛋白包括抗体、补体等,可以提高血浆蛋白水平,增强患者的抗感染和修复能力。输注浓缩粒细胞配合抗生素的应用对严重感染者有较好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