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股股东拥有的权利
公司管理权
剩余财产要求权
股利分配优先权
股份转让权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有:公司管理权、收益分享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要求权。股利分配优先权是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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