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应当对企业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预算委员会
财务部门
监事会
董事会
(1)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当对企业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2)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预算委员会或指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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