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应基于( ),系统识别潜在紧急情况。
已发生的事件
法规标准
行业经验
危险源辨识过程
来源于GB/T 45001-2020标准6.1.2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和机遇的评价
排除法:首先排除法【行业经验、法规标准】,因为每个企业行来都不一样,不太可能基于上述内容进行系统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其次已发生的事件。因为已经发生的事件不代表,下次一定会发生,只能做参考依据。另外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组织必须首先基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系统地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因为从事故因果连锁的角度来看,紧急情况是指接近于发生或正在发生过程中的事件。只有通过充分辨识系统中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析,组织才能准确判断哪些情况可能演变成紧急事件,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出科学合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标准原文如下:
6.1.2.1危险源辨识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持续和主动的危险源辨识的过程。
该过程必须考虑(但不限于):
a)工作如何组织,社会因素(包括工作负荷、工作时间、欺骗、骚扰和欺压),领导作用和组织的文化;
b)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包括由以下方面所产生的危险源:
1)基础设施、设备、原料、材料和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
2)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研究、开发、测试、生产、装配、施工、交付、维护或处置;
3)人的因素;
4)工作如何执行。
c)组织内部或外部以往发生的相关事件(包括紧急情况)及其原因;
d)潜在的紧急情况; e)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