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
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
持有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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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D,E
解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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