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参与承建合同签订的协助工作,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 )。
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40%
固定为合同金额的30%
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根据21.2.2节第3点,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原则上预付比例宜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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