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款支付申请时,发现其中包含了一项“合同外新增功能模块”的开发费用,且该变更尚未签署正式的变更协议。监理工程师应( )。
同意支付,因为功能已经做好了
暂时拒绝支付该笔费用,待补充变更手续后再行支付
按原合同金额支付,忽略新增部分
建议业主直接扣除该费用作为违约金
依据合同管理原则,资金支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未签署变更协议(即未进入合同范围)的费用,不能直接支付。应先完善变更手续(签补充协议),使其合法化后,再在下期支付中予以审核支付。
【考点来源】 13.2.2 合同履行管理 / 13.4.1 合同争议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