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购买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A公司的财务总监于2022年1月末进行审查,此时2021年会计处理已经进行了结账,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完成,财务报表尚未报出。A公司的财务总监发现如下事项存在问题:
(1)A公司于2017年3月1日租入一项使用权,租赁期为2年,支付租金共30万元,计入2017年管理费用。财务总监认为该使用权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内分期计入管理费用。
(2)2020年3月1日购入的一台生产用设备,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A公司将该项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总监认为应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从2020年4月开始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规定与会计一致。
(3)2021年年末A公司库存甲商品账面余额为360万元。经检查,甲商品的预计售价为31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为30万元。由于疏忽,将预计售价误记为41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2022年1月3日,A公司从其他企业收购了10辆客用汽车。同时取得了客用汽车牌照专属使用权,取得客用汽车牌照专属使用权支付价款240万元,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A公司从1月份起按照10年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假定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经检查,客用汽车牌照专属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假设税法规定,无法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事项(1)和事项(2)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事项(1)原会计处理不正确,影响已经消除,不用进行更正
事项(2)原会计处理不正确,属于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应作为日后事项进行更正
事项(1)原会计处理不正确,应作为2021年会计处理更正
事项(2)应调整增加“固定资产”科目300万元
事项(1)原会计处理不正确,由于影响已经消除,不用进行更正,选项C错误。
下列关于事项(4)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事项(4)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事项(4)属于2022年当期会计差错,应作为2022年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事项(4)的更正分录为:借:累计摊销 2 贷:管理费用 2借:所得税费用 0.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0.5
事项(4)的更正分录为:借:累计摊销 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事项(4)会计处理不正确,属于2022年当期差错,应更正2022年会计处理。
借:累计摊销 2(240/10×1/12)
贷:管理费用 2
借:所得税费用 0.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0.5
因上述事项对A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影响额为( )万元。
108.75
88.75
101.65
101.75
因上述事项对A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余额”影响额=300-131.25-80+20=108.75(万元)。
.因上述事项对A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余额”影响金额为( )万元。
-131.56
-104.9
59.9
-86.9
上述事项对A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余额”影响金额=(300-131.25-42.19-80+20)×(1-10%)=59.9(万元)。
具体核算处理如下:
事项(1)原会计处理不正确,由于影响已经消除,不用进行更正。
事项(2)原会计处理不正确,属于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应进行更正。
更正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1.25
[300×(12+9)/(4×12)
贷:累计折旧 131.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2.19
[(300-131.2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19
事项(3)会计处理不正确,属于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应进行更正。
更正处理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
贷:存货跌价准备 80
[360-(310-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事项(4)会计处理不正确,属于2022年当期会计差错,应更正2022年会计处理。
借:累计摊销 2(240/10×1/12)
贷:管理费用 2
借:所得税费用 0.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0.5(2×25%)
合并结转利润分配的金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56
贷:盈余公积 6.6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9.9